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参考文献 - 搜索结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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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英語: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uncil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是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15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机构。… |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簡稱政务院文教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 |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 按照相关规定,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指导当时的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 |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9日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会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內掌握國家政權,領導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為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委員會亦負責制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的組織,分別作為最高軍事統轄機關、最高審判機關及最高檢察機關。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設立辦公廳,並依據需要設置附屬工作機構。… |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分别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执行以下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主管全国的林业建设。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四条规定,林业工作的方针是:“保护森林,并有计划地发展林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
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成立的党组,担负中国共产党政务院党组的经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年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成党组,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等机关合组党组“政务院… |
人民政府人事部部部长。 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内设机构调整为一厅三局。 1951年12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一百一十四次政务会议决定,省(市)以上均设置编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办理。全国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划归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办理。… |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 |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同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 |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为了加强商业工作和使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更好地为即将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建设服务,1952年8月中央… |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成立。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分别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随着建国后国内外贸易的逐步发展,1952年8月7日,为了加强商业工作和使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更好地为即将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建设服务,中央人民政府… |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分设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1952年12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 |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