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敬恩(1889年7月30日—1979年10月11日),字湛侯,浙江嘉兴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葛敬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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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湛侯 |
出生 | 1889年7月30日 大清浙江省嘉興府 |
逝世 | 1979年10月11日 中国上海市 | (90歲)
籍贯 | 浙江嘉興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1949年5月)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9年5月-1979年10月11日) |
1945年,56岁。抗日战争胜利。葛敬恩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前进指挥所主任。9月在南京出席了国民政府举行的对日受降仪式。10月赴台湾主持接受在台日军投降的仪式。時為美軍臺灣聯絡組的葛超智表示,當時葛敬恩在臺灣的演講詞中,斥責臺灣是「次等領土」、臺灣人是「二等國民」。
陳儀的派系班底進入台灣後,除佔據要職外,更安排自己的親信佔領其他要職,例如葛敬恩(陳儀的班底與同學)本人出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要職,更安插自己的弟弟葛敬銘擔任台灣省林業試驗所秘書,後轉任中華貿易公司總經理,弟弟葛敬應擔任農林處茶業公司總經理,女婿李卓芝擔任台灣省紙業印刷公司總經理,後轉任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長 。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之際,日後於1949年投共的臺灣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民政處長周一鶚與時任財政處長嚴家淦、工礦處長包可永等陳儀在福建時期舊部被臺灣人團體指責為陳儀周遭貪官污吏之「四兇」,導致政治黑暗、米糧外流、人民無穀為炊,被指名要求究辦。其中葛敬恩其女婿李卓芝亦涉及貪污「劫收」臺灣。
根据署名“台湾青年团”所发出的传单,上面写着:“打倒葛敬恩之官僚资本!打倒葛弟之中和公司 打倒葛兄之茶叶公司”。
根据中央社的報導,葛敬恩在台湾的公邸曾被忠義服務隊投掷手榴弹。1947年3月1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乘專機飛南京,代表陳儀向蔣介石報告事變經過:8312。葛敬恩談話稱,2月28日暴動原因,係日本統治時代遺留之鷹犬與近由海外遺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8312。
1947年,58岁。由台湾回到上海。先后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中被選為浙江省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台灣旅日作家黃文雄表示,由於葛敬恩在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時,向欲留在台灣的日本人收賄、又在接收日本資產時中飽私囊,為了掩蓋,遂將協助善後的末代總督安藤利吉毒殺滅口。
蘇新於1949年出版的著作《憤怒的台灣》一書中表示:「所謂黃金一百二十公斤,是安藤親手送給葛敬恩的...這些黃金放在原田大佐的家裡時,已被美籍軍人艾文思中校所獲悉,原田害怕事發,把情形報告安藤,安藤再向葛敬恩說知此事,葛敬恩卻泰然自若,對安藤說:『你放心,一切都在鄙人身上』」、「同年八月,葛敬恩突被召赴京...他在老蔣面前,堅定說並沒有此事...他回到了上海,在上海逗留很久,不知所幹何事,不過,奇怪的很,恰巧葛在上海期間,日本戰犯安藤利吉,忽在上海戰犯監獄服毒自殺」:104-105:108、「關於安藤的自殺,不但在台日本人,就是台灣人也都疑心與『黃金案』有關」:105。蘇新並引述自台灣總督府主計課長塩見俊二的說法:「許多日人被拘時,這本清冊正本抄本均被查出、被拿走了,唯一的證據只剩下了安藤一人,在這種情形之下,你想安藤是怎樣死的?一句話,貪污手段之妙、消滅異己之毒,我們是不及國民黨官僚百倍!」:105-106
另根據學者蘇瑤崇的考證,認為《憤怒的台灣》蘇新所提「侵吞黃金弊案」純係美軍聯絡組艾文思中校侵佔事件,與葛敬恩無關。:108-110
注:传略整理者王丽方为葛敬恩长女葛允怡之女,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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