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德語:Sein und Zeit)是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於1927年發表的一部著作,虽然写得很匆忙,且没有完成他在导言中所做的计划,但这本书仍然是他最重要的著作。深深影响了20世纪哲学,尤其是存在主义、解释学和解构主义。
存在与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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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 | Sein und Zeit |
作者 | 马丁·海德格尔 |
译者 | 1962:陈嘉映、王庆节 |
类型 | 哲学著作[*] |
语言 | 德语(原著) |
主题 | 解构主义、存在主义、解释学、现象学 |
發行信息 | |
出版時間 | 1927年 |
出版地點 | 德国(原著) |
规范控制 | |
OCLC | [1] |
《存在与时间》原计划由两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包含三篇,海德格尔只写完了第一部分的前两篇,就被迫将其发表 。原计划中的其余部分(尤其是关于时间与存在、康德和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发表,尽管这些部分在海德格尔其余著作中有所提及。在结构方面,內容保持着它最初发表时的样子,它有一个分为两章長篇且很重要的导论,“准备性的此在基础分析”和“此在与时间性”。
在书的第一页,海德格尔描述了他的写作计划:“具体而微地把‘存在’问题梳理清楚,这就是本书的意图。”海德格尔认为,传统存在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有偏见,对此並不关注,认为它是很普通的、显然的和不言而喻的。
相反,海德格尔提议去理解存在本身,而非与之有区别的具体存在物(存在者)。「『存在』不是某种类似于存在者的东西。」海德格尔声称:“使存在者之被规定为存在者的就是这个存在,并据此,存在者得以被领会。”海德格尔试图确认使具体存在物得以存在的标准或条件。
如果领会了存在,就能澄清存在的意义或存在的知觉(Sinn des Seins),“知觉”一词被海德格尔定義為“事物据此得以被理解”。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对存在的知觉优先于任何特殊的存在者或存在物的存在,无论这些存在物如何存在或以何种方式存在,它是前概念的、不可被命题的、前科学的。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基础存在论应是对理解的解释,这种理解优先于任何认识方式,例如对逻辑、理论和具体存在论的使用 ,或者是反思的行为。同时,只有通过存在本身才能通达存在,因此对存在问题的追问必然意味着对一个存在者的存在的追问。海德格尔主张,对存在的真正理解只有求助于特殊的存在者,因此追问存在的最好的办法就必然是离不开一种解释学的循环,也就是说必须依靠重复但渐进的解释行为,方法论意义上的现象学描述就是解释。
“此在”被海德格尔用以同时指人以及人所具有的存在方式。它来自德语dasein,意思是“存在着”或“在那儿、在这儿”。海德格尔专用此词指人。他之所以用此在来谈论人,是因为人的存在与世界上其他实体的存在有着明显的不同。“此在是为存在本身而存在的存在,”海德格尔还这样解释“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所以,在这个实体身上所能展现出来的各种性质,都不是某个实体现成在手的属性。这一实体看起来如此这般,它本身就是现成在手;这些性质在各种情况下总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仅此而已。因此我们用此在并不是在表达它是什么而是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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