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併」得尋 - 維基大典
在此共筆上建頁「土地兼併」!或請參考其他搜尋結果。
,平王東遷洛邑。護平王者,領地百里,王畿僅數里,惟王獨尊,猶不復在。諸侯兼併相篡弒,禮崩樂壞,時局動蕩,戰禍不息,時數百年,復入戰國之世。 春秋之時,周室衰微,列國兼併,無力息止,依春秋五彊諸侯「尊周室,攘夷狄,禁篡弒,抑兼併」。失共主之威,諸侯進犯,故「(楚莊王)問鼎之輕重者有之,(鄭莊公)射王中肩者有之」。…… |
天災頻仍,去國者日增。宣统三年,查戶數計有九千二百六十萬餘,口數三億四千萬有奇;惟後世推算,口數當至四億三千萬。 聖祖敕令永不加賦、攤丁入地,以遏兼併土地,兼促工肆。然查冊不清之弊,高宗之世日彰。三十九年,鄂東天災,所賑口數竟逾戶籍所載,始查明縣吏敷衍上報。帝大怒,責各省督撫清查丁口;四十一年,行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