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稅」得尋 - 維基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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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社稷日定,然戶冊不清,地少反而多徵,貧者不堪重賦,相率逃亡,故丁、地載冊之增,概不符實。康熙五十一年,詔曰: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以絕暴斂;又採攤丁入地之策,併丁稅入地稅。是故流民不患稅負之重,地主則賦增,以緩兼併,兼促工肆。然賦制不更,至鴉片戰後,流弊叢生,尤…… |
乾隆元年冬十月,裁減和蘭稅額。初,和蘭通商粵省,納稅甚輕,後另抽加一稅。至是,諭曰:「朕聞外洋紅毛夾板船到廣,泊於黃埔,起所帶砲位元,然後交易,俟交易事竣,再行給還。至輸稅之法,每船按樑頭徵銀二千兩左右,再照則抽貨物之稅,此向例也。近來砲位聽其安置船中,而於額稅之外,將伊所帶置貨現銀另抽加一之稅…… |
明之賦稅,尤亂於其季。神宗朝礦稅甚苛,監稅復濫,民苦之。至於加派繁復,明季所課非常之稅凡兩千萬兩。民不堪其重焉。 明制,國家專鬻鹽、茶。置綱冊,載於其冊者許代賣之。茶則有官茶、商茶、貢茶之別。官、貢皆直輸朝廷,商無預之。商茶蓋商以實物易官製憑據,號曰引目,茶商以引目取茶,始得鬻茶於市。明制禁酒。終明之 世鮮產之。酒稅較他稅為輕,皆上之州府,不達禁中。…… |
升之止之,以為河南推官。會張方平知陳州,辟為教授。三年,授齊州掌書記。又三年,改著作佐郎。復徙方平簽書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軾以詩得罪,謫監筠州鹽酒稅。移知績溪縣。 哲宗立,以祕書省校書郎召。元祐元年,為右司諫。遷起居郎、中書舍人。進戶部侍郎。代軾為翰林學士,尋權吏部尚書。使契丹。使還,為御史中丞…… |
泗陽縣立。 張騫自烏孫返國,受封「大行」,位列九卿之一。 南越明王趙嬰齊薨,子哀王趙興嗣。 武帝欲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作平錢數,每一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隱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緡。武帝元鼎二年。 析北地郡之一部,另置安定郡,治高平城(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之一市轄區、原州區)…… |
宗,以親民為正。簡而有序,通明有理;論經之義,顯然而備。其要在興禮樂,正風俗;其旨在發明孔子之大義。其于儒學可為最善而至明。而其中親百姓、責宋襄、正稅畝、恒獲麟之論至於今日亦未嘗有能責之者,過于二傳者多也,孰謂《榖梁》不能得夫子《春秋》之真意乎?後人多好大言空論之說,不能明此真學也。以故榖梁之義多泯,而人所不能知焉。…… |
粟米章:市粟米市之法,內有比例之題。 衰分章:述衰分(分配比例)之法。 少廣章:述開平方、開立方之法。 商功章:述砼、工量之問,以體積之算爲主。 均輸章:比例之題,若計稅云者。 盈不足章:答雙設法之問。 方程章:解方程之法及正負數之加減法。究此道者,莫早於《九章》。 勾股章:述勾股之法也。…… |
其之力,以令鄉社盡屈城邑。僉聚而成都邑,城邑之民丁,之於鄉社,瞠乎軼矣。遂元元之民,盡除草昧。囊嘗前言,其以夷邦,屈從於夏;農邦之民,屈於工國;大東諸國,屈於泰西。 殖質工力,貨財民丁,其日輻輳之。而夫貨財者,盡聚於有數者。其所致然,惟從治之聚。無待自繇之邦,利益殊异之方;政法榷稅, 至異之域,而今一也。…… |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迺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安撫使、知邠州。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
、民、財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二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過於魏、晉之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至天寶末為安史之亂。 命檢田括戶,以增官稅所得,使佔地、隱匿無以行。時豪強多占農田,謂之「籍外之田」,又以逃戶為「私屬」,故豪強多逃國稅。先天元年至開元十三年間,檢田括戶收以實效。以宇文融為…… |
以振教學。雪降,帝后出券犒臨安府貧民。二十二年春三月,籍沒福建佛寺、道觀產業充公以增歲入。 紹興二十三年秋七月,以平江府、湖州、秀州被水禍,詔寬其夏稅。二十四年冬十一月,秦檜以故龍圖閣學士程瑀《論語講解》諷己,命禁而毀之,并論程瑀子孫罪,牽連甚眾。二十五年秋八月,申明誣告之法,宗室令衿以譏諷秦檜,…… |
史記》、《後漢書》。書奏,擢集賢校理。范仲淹以言事觸宰相呂夷簡去國,靖論救之,尹洙請與同貶,歐陽脩移書責司諫高若訥,由是三人者皆坐譴,靖坐貶監筠州酒稅,稍徙泰州。慶曆三年,仁宗復用仲淹,乃召還,知英州,遷太常博士,復為校理、同知禮院。景祐、慶曆之間,仁宗欲更天下敝,增諫官四員,使論得失,以靖為右正言。脩言靖:「遇事輒言,無所迴避。」…… |
二年春正月丙寅朔,詔天下來朝官勿賀。丁卯,釋奠於先師孔子。二月,燕兵陷蔚州,進攻大同。李景隆自德州赴援,燕兵還北平。保定知府雒僉叛降燕。甲子,復以都察院為御史府。均江、浙田賦。詔曰:「國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而蘇、松官田悉準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則。今悉與減免,畝毋踰一斗。蘇…… |
以郇國公李從益知南朝軍國事。戊申,次絳州,刺史李從朗來歸。六月丙辰,次河陽,殺李從益及其母王氏於京。甲子,至自太原。戊辰,改國號「漢」,赦罪人、蠲民稅,于闐遣使者來。秋閏七月乙丑,禁造契丹服器。天雄軍節度使杜重威反,天平軍節度使高行周為鄴都行營都部署以討之。庚辰,以漢高皇帝為「高祖」,光武皇帝為「世祖」,皆不祧。…… |
為濠州判官,將死,告家人曰:「吾曆官逾五十年,慎於用刑,活人多矣,後必有興者,其在吾孫乎!」 欽若擢進士甲科,為亳州防禦推官,遷秘書省秘書郎,監廬州稅。改太常丞、判三司理欠憑由司。時毋賓古為度支判官,嘗言曰:「天下逋負,自五代迄今,理督未已,民病幾不能勝矣。仆將啟蠲之。」欽若一夕命吏勾校成數,翌日…… |
會昌四年,武宗滅佛,佛遭災。該會昌法難,與太武滅佛、建德毁佛、顯德毁佛合有三武一宗之名。其事之大,乃「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堤、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隸僧尼屬主客,顯明外國之教。勒大秦穆護、襖三千餘人還俗,不雜中華之風。於戲!前古未行,似將有待;及今盡去,豈…… |
絲綸,罪四。縱子殺人,蔑視憲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壅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寬議撫臣,罪七。馬上催戰,覆沒全師,罪八。徇私罔上,鼎鉉貽羞,罪九。代營榷稅,蠹國殃民,罪十。貴妃求封後,舉朝力爭,從哲依違兩可,當誅者一。李選侍乃鄭氏私人,抗淩聖母,飲恨而沒。從哲受劉遜、李進忠所盜美珠,欲封選侍為貴妃,又…… |
苟晞、王讚謀叛勒,勒害之。以將軍左伏肅為前鋒都尉,攻掠豫州諸郡,臨江而還,屯于葛陂,降諸夷楚,署將軍二千石以下,稅其義穀,以供軍士。 初,勒被鬻平原,與母王相失。至是,劉琨遣張儒送王于勒,遺勒書曰:「將軍發迹河朔,席捲兗豫,飲馬江淮,折沖漢沔,雖自古名將,未足為…… |
祖有所招納,輒令為書。前後自將征討,皆命居守,將吏帖服,居民安堵,轉調兵餉無乏。嘗請榷兩淮鹽,立茶法,皆斟酌元制,去其弊政。既復製錢法,開鐵冶,定魚稅,國用益饒,而民不困。吳元年九月論平吳功,封善長宣國公。改官制,尚左,以為左相國。太祖初渡江,頗用重典,一日,謂善長:「法有連坐三條,不已甚乎?」善…… |
墻。八年四月上疏言:「晉民有三苦:一苦兇荒,無計糊口;一苦追呼,無力輸租;一苦殺掠,無策保全。由此悉為盜,請蠲最殘破地十州縣租。」帝即敕議行。戶部請稅間架,甡力爭,弗聽。其秋,我大清平察哈爾國,旋師略朔州,直抵忻、代,守將屢敗。總督楊嗣昌遣副將自代州往偵,亦敗走。甡鐫五級,嗣昌及大同巡撫葉廷桂鐫三…… |